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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法院关注民生抓执行赢得社会好评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2日

  莱山法院关注民生抓执行赢得社会好评

  今年以来,我院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落实“一·二五”工作法的要求,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认真做好案件的执行工作,依法保障权利人尤其是弱势群体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日前,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邵某特地给我院执行法官王日波送来了一面“清正廉洁  执法为民”的锦旗,表达了其对我院法官公正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

  原来,2012年2月至10月,邵某在烟台某医院从事外科医生工作,期间,单位始终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经多次协商未果后,邵某将烟台某医院诉至烟台市莱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3年4月26日,莱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定烟台某医院应支付邵某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两倍工资共计34865元。裁决生效后,烟台某医院仍然拒不执行该裁决。2013年7月18日,万般无奈的邵某只好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立案后,迅速启动执行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向被执行人烟台某医院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的工作,并多次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我院对案件的高度重视和采取的果断措施,令为讨要工钱而身心俱疲的邵某心中倍受感动,也重拾了要回血汗钱的信心。我院执行法官一方面多次登门向烟台某医院的负责人严肃说明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按照程序依法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申请,准备采取查封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的法律措施。经过我院的不懈努力,最终,在法律的震慑和法官的感召下,烟台某医院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于11月4日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邵某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这一起案件是我院近年来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一个缩影。我院一直非常重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始终坚持快审、快结、快执,凡是不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的用人单位,都将采取多重措施,确保执行到位,使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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