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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法院“一·二五”工作法受到群众表扬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7日

莱山法院“一·二五”工作法受到群众表扬

    近日,莱山法院收到沈阳同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78岁的董事长关某写来的一封表扬与感谢信。

    去年12月1日,因莱山某公司欠沈阳同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货款五十余万元长期未还,关某无奈通过邮局从沈阳向莱山法院寄出了起诉状。5日,莱山法院立案庭收到信件,法官立即通过电话与关某进行了沟通联系,多次沟通后,关某于16日收到了定于2014年1月14日开庭的传票和受理案件通知书。在信中,关某说道“我们本以为,赶上年底又逢双节,2月以后有信儿就是早的,没想到,一周不到,我们就接到了莱山区法院立案庭女法官吴洪环的电话,话语亲切仔细,既有法官的严谨又有邻家女孩的温和”。

    考虑到是异地诉讼,为避免开庭时相关材料的差缺,关某等人在开庭两天前赶到了烟台。1月13日上午,一行人来到莱山法院,向值班法警说明来意后,法警立即联系承办法官帮助确定了会见时间。当天下午,一行人第二次来到法院,另一名法警接待了他们。关某在信中提到“下午,我们提前来到大厅,值班的法警换了,接待来访的方式却没有换,一样亲和的举止,一样不逊于朋友。虽然烟台冬季的海风很冷,但我们的心已经被温暖了。等待的时间里,我们看到了大厅公示的《莱山区法院“一·二五”工作法》,也找到了让我们温暖的答案。”

    1月14日,承办法官王爱青耐心细致地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双方提供的证据也都一一质证,庭审进行了三个小时后顺利结束。庭后,关某等到王法官办公室送增加诉讼请求部分的诉讼费缴纳凭证,看到王法官正在电脑上敲材料,手却捂着左上腹,脸色很不好看。问怎么了?旁边的法官说她生病了也不去看医生。信中说道“我们要求见她也好,提出一些想法也好,她都能一一答复,从未遭到拒绝,每次还都起身相送。面对如此敬业、用心工作的法官,信任替代了我们所有担忧的话”。

    通过此次诉讼,莱山法院贯彻“一·二五”工作法的“马上办”、“立即办”、“办就办好”的亲民利民之风和高效的工作效率使得关某等人心里受到极大震撼,并心生敬意。为表示感谢,关某回沈阳后写了一封表扬和感谢信,并同时发给了烟台市委张江汀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尹佐海院长及莱山法院孙光院长。

    在信中,作为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当事人,关某对立案环节的电话交流及“三到”莱山法院的所见、所闻、所感进行了详细描述,同时,对莱山法院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对烟台法院系统推行的“一·二五”工作法大加赞赏。并称,作为受益人,“一·二五”工作法在他们心里就是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代名词,是美丽烟台的代名词,是真心实意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落到了实处,值得全社会学习和发扬光大。

    在信的结尾处这样写到:一次“最不情愿的诉讼”之行,因为“一·二五”,因为莱山法官,而变成一份感动,触动了我们外乡人对烟台的谢意;我们由衷感谢莱山的好法院、好法官,感谢这个城市给予我们更多的友好;也由衷祝愿法院系统的同志们多多保重,给群众办好事的同时,把自己和家人关照好;祝愿烟台永远是友好之城、美丽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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